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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交流
金融民工1990
长线持有
2023-08-08 22:04:07

本次活动线上交流问答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问题1:

请问何总公司董事集体辞职的原因是什么,会引起股价严重下跌吗?

 答:

首先非常感谢这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本次公司董事辞职是根据求精投资与丁闵先生于2023年5月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丁闵先

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将对晨丰科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原控股股东求精投资应积极配合丁闵先生完成其对于目标公司治理机构的调整安排。

2023年8月7日上午,晨丰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共提名4

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及2名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公告。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调整是为协助丁闵先生稳定其控制权,加强其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决策权,更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人虽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但我与总经理魏一骥等核心人员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团队和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希望各位投资者能够相信并继续支持公司的未来发展。

 问题2:

晨丰科技监管函回复公告中,公司拟收购的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值12,940万元,增值率414.13%,拟收购的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值

9,088.96万元,增值率83.65%。

上述两家标的公司2022年至2023年发生过股权变更,请公司说明对比标的公司股权前次转让价格,说明本次现金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价格是否公允?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广星配售电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3月,国盛销售以820万元的价格受让翱乐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广星配售电3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780.21万元,增值率为66.85%。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末,广星配售电尚未正式开始增量配电网建设,其未来预期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

 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10,948.78万元的价格受让国盛销售持有的广星配售电85%股权,标的股权对应评估价值为10,999万元,增值率为414.13%。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广星配售电增量配电网运营项目系于2022年9月正式投运,目前广星配售电已对玻纤产业园及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西片区合计5.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家用电

企业供电,且其开发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投入运营,2023年3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广星配售电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因此

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上述股权转让广星配售电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存在差异,主要系:

资产评估机构结合广星配售电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及其在不同评估基准日的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资产和负债相关情况,合理选用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以客观、全

面地反映广星配售电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旺天新能源前次股权变更情况如下:

2022年11月,华诺新能源以4,950万元(即按照实缴资本)的价格受让马放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该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原股东实际投资额为依据,低于旺天

新能源账面净资产; 2023年6月,晨丰科技以9,047.46万元的价格受让华诺新能源持有的旺天新能源100%股权,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088.96万元,增

值率为83.65%。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

旺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汇集新能源开发运营的“开发区城园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实现全容量并网,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

,故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汇集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

1)旺天新能源原股东马放较为年长,其家庭无意继续经营该公司;此外,丁闵及其管理团队较为熟悉该电站的基本情况且具备经营该风力电站的能力,故按照其实缴

资本的价格转让旺天新能源100%的股权;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较高主要系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旺天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增值率较高。

本次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问题3:

 

请问此次收购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发生什么变化?

公司是否具备发展新能源业务的营运能力和管理经验?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在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发展增量配电网运营及风力电站、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公司将结合新业务需求

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有序开展配套建设,通过发展新能源业务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目前,我为晨丰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本人的管理团队将为公司带来新能源领域所需的营运能力、管理经验等。

我自2016年以来便开始聚焦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及我的管理团队已具备了地形勘察、设计、开

发、施工、并网、运维等电力业务全流程的营运能力,且多年的发配售电力业务营运能力为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我在新能源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业务拓展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新能源管理经验。

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在相关标的公司培养了一支专业过硬的发电、配电和供电管理人员团队,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丰富,进而逐步建立了完善、成熟、高效的生

产经营管理体系。

因而在晨丰科技对标的公司完成收购后,晨丰科技将具备新能源领域所需的营运能力及管理经验。

 问题4:

独立董事雷新途对本次交易提出弃权票,主要系认为大股东存在变相减持股票的行为、且无法理解上市公司收购的合理性,请问公司原控股股东转让股份、收购标

的公司的目的和原因是什么?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首先回答这位投资者关于转让股份原因的疑问:

晨丰科技一直从事LED照明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和

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

为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同属绿色节能行业的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业务领域发展前景的看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决定

引入在该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管理能力与资源渠道丰富的新投资人丁闵。

为提高新引入投资人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决策权,能在股权结构、股东资源、业务结构等方面得到加强和完善,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善意让

渡控制权为公司引入优质外部投资者,提高管理能力,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收购标的公司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一直从事LED照明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致力于绿色节能照明器具技术研发和工艺提升,推动公司产品和业务向行业倡导的节能、环保、绿色

和高效方向不断深入发展;同时,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始终保持对绿色节能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动态、市场机会等情况的密切关注。

 最近两年,公司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控、LED照明结构件行业内竞争日益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疫情停工停产防控措施等因素影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有所下滑。

随着双碳战略实施以及全国节电政策的推进,节能照明及新能源领域需求快速增长。

公司基于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以及对新能源领域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实现稳定良好发展目标,因

,公司在原有节能照明业务正常发展的基础上,拟对绿色节能行业中的新能源电站业务进行拓展。

 本次公司拟收购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华诺新能源控制的通辽金麒麟、辽宁金麒麟、国盛电力、广星配售电、广星发电、旺天新能源、东山新能源等7家公司,

上述7家公司主要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的业务,部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电站和增量配电网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实现并

网发电。

标的公司所属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及配电网运营业务符合公司深耕绿色节能行业的业务定位和发展规划。

标的公司导入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实现稳定良好发展目标。

 问题5:

根据公司公告,丁闵受让取得求精投资持有的公司20%股份已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目前丁闵已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请问丁闵是否有进一步稳定

其控制权的举措?

是否能够实现对晨丰科技的有效控制?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由于香港骥飞、魏一骥已书面承诺,本次股份转让后不可撤销地放弃45,869,36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截至目前,香港骥飞、魏一骥合计持有

27.14%股份,而表决权数量为0。

本人持有公司20%股份及表决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人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此外,本人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及2名监事已于2023年8月7日上午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能够对公司治理机构人员选任产生实质性重

大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未来,本人拟通过认购公司向本人发行的50,700,571股A股股票进一步巩固控制权,上述交易完成后,本人持有的晨丰科技股份数量将增至84,500,952股,约占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46%。

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领业务领域的营运能力和管理经验,推进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得到进一步拓展和优化,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

 问题6:

请问公司本次收购7家标的公司的3.6亿元的资金来源?

 

是否会对公司造成较大资金压力?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公司拟支付3.60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706.06万元。

扣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2亿元之外,公司可以动用的货币资金约1.90亿元,可以用于支付部分标的公司收购价款,其他1.70亿元收购价款公司拟使用短期借

(截至2023年5月底,公司合计拥有约8亿元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方式支付。

一方面,上市公司2023年度预计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和投资活动预计可收回现金流约2.87亿元;另一方面,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可使用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7,600万

,上述现金流可用于偿还包括公司1.70亿的短期借款在内的短期负债。

 未来五年内,上市公司预计年均可产生经营性现金流约1.25亿元、上市公司持续可获得的授信额度保持在13亿元左右;标的公司已开展运营的项目年均可产生现金

流入约5,100万元(评估测算的股权自由现金流),标的公司筹建项目全部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收入约8.72亿元,扣除每年需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后仍有现金流

入约5.34-6.14亿元。

综上所述,收购标的公司完成后,上市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足以偿付外部借款,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资金压力和债务负担。

 问题7:

请问本次公司收购的7家标的公司具有哪些核心竞争力?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标的公司所处新能源电力行业在促进我国节能减排、保障国家能源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缓解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标的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属于发电业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属于输电业务,其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有效衔接了发电及用电需求,能够对新能源电站的

开发运营业务形成有力支撑,为用电客户提供了高效的新能源增值服务,得到市场高度认可。

 标的公司始终坚持践行第二次电力体制改革精神,不断探索以增量配电网构建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循环发展新生态,助力地方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经过不断实践,标的公司探索出了可复制的以增量配电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园区新业态的发展模式,形成发、配、售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其核心竞争力主要

体现在:

 (1)就近消纳、降本增效 标的公司的增量配电网业务及其配套的发电侧业务,主要是为工业园区的用户提供电力服务,其发电侧与用电侧紧密结合、输电距离短,实

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就近消纳”、可以为用户提供低成本、节能环保的电力服务。

 (2)发配售一体化、提高新能源占比、形成良性循环 标的公司以增量配电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模式,形成发、配、售一体化,通过建设工业园区内部220kV及

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实现新能源与用电企业更为紧密的结合,以高比例可再生新能源直接接入配电网,从而大幅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赋能招商,吸引企业入户

工业园区。

反过来,入户企业新增负荷又能带动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提升,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为打造一个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新业态奠定了能源基础。

 

同时,还能带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税收、就业等指标快速提升,实现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入户企业、增量配电网等的多边共赢。

 (3)可复制性强 经过不断实践,标的公司通过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园区新业态的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成熟,且深受地方政府、

工业园区入户企业等的欢迎,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公司的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可以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可复制性强。

 (4)为提供综合能源服务奠定基础 标的公司的增量配电网项目不仅仅是电力供应商,同时也是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未来可根据

增量配电网内企业用能需求,提供低价的冷、热、汽多种能源供应,并且可为企业提供用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承接电力工程等增值服务,为增量配电

网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用能保障。

 问题8:

此次实控人变更,公司大批高管层辞职面临更换,如何防止高层变动对公司主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务的影响?

新管理层人选实控人方面是否已有打算?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关于稳定管理团队、保障未来经营主要有以下措施:

 1、公司不存在对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置出的计划。

公司主营业务将继续稳步经营、原有项目继续推进,与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合同正常履行,原实控人何文建、总经理魏一骥等核心人员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团队和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2、公司管理团队仍将保持整体稳定,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员工聘用制度、薪酬福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将保持公司现有员工的整体稳定

性。

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3、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对公司现有分红制度、经营管理模式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问题9:

丁总有把金麒麟新能源注入晨丰科技的打算吗?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在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丁闵先生后的3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收购方丁闵先生及其关联方控制的除标的资产外的其他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的计

,亦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出的计划。

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上市公司拟处置其非核心资产的,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议、披露程序。

 问题10:

 

定增预计何时能完成?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公司将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向丁闵先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告为准。

 问题11:

此次收购完成后董事会集体辞职,是否意味着公司已经易主?

现在所谓的双主业,到未来会不会变成以金麒麟业务为主的单主业?

怎么评价大家热议的丁闵收购款项来源以及公司在货币资金无法覆盖短期借款的情况下,仍溢价收购金麒麟旗下7家刚成立不久且资产负债率很高的公司?

 答:

感谢这位投资者的提问,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本次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是根据求精投资与丁闵先生于2023年5月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丁闵先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将对

晨丰科技董事会成员做进一步优化的调整安排。

2023年8月7日上午,晨丰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情况

详见公告。

 2、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不存在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置出的计划。

公司主营业务将继续稳步经营、原有项目继续推进,与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合同正常履行,原实控人何文建、总经理魏一骥等核心人员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团队和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3、丁闵先生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支付335,637,783元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为收购人丁闵和其控制企业的自有资金。

 4、公司拟支付3.60亿元现金收购标的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9,706.06万元。

扣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2亿元之外,公司可以动用的货币资金约1.90亿元,可以用于支付部分标的公司收购价款,其他1.70亿元收购价款公司拟使用短期借

(截至2023年5月底,公司合计拥有约8亿元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方式支付。

一方面,上市公司2023年度预计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和投资活动预计可收回现金流约2.87亿元;另一方面,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可使用的货币资金余额约为7,600万

,上述现金流可用于偿还包括公司1.70亿的短期借款在内的短期负债。

 5、标的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主要是标的公司均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受外部筹措建设资金较大的影响所致,符合行业特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

资金安全、经营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收购价格以参考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机构结合各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资产和负债相关情况,

合理选择收益法或资产基础法作为资产评估方法,主要评估参数选择谨慎合理,主要评估项目计算过程准确,因此,评估结果合理、可靠,本次交易定价合理。

 

通辽金麒麟、辽宁金麒麟、旺天新能源和广星配售电的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系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通辽金麒麟、融丰新能源(辽宁金麒麟全资孙公司)、汇集新

能源(旺天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和广星配售电进行评估。

其中,通辽金麒麟开发运营的风力电站已于2023年1月并网运行、融丰新能源和汇集新能源开发运营的风力电站已于2021年12月并网运行;广星配售电已对玻纤产

业园及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西片区合计5.6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家用电企业供电,且其开发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于2023年1月投入运营,2023年3月

实现全容量并网,上述公司均已实现收入且未来现金流入可以合理预计,故采用收益法评估价值,以客观、全面地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问题12:

您好~这边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想问一下丁总,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和并且向上市公司出售资产分别是出于哪种考量?

后续对上市公司有何规划吗?

 答:

感谢《每日经济新闻》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关注,本人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并且向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主要目的系在经营上市公司LED节能照明业务的基础上,按照有

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行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开拓能力,支持上市公司在该产业内的多元化发展,优化

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新能源业务的战略布局,通过本次收购能够加快公司发展新业务。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

根据交易双方初步评估,标的公司未来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有所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抵

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收购资产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为公司带来新能源领域所需的营运能力、管理经验等。

本人自2016年以来便开始聚焦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发展,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本人的管理团队已具备了地形勘察、设计、开

发、施工、并网、运维等电力业务全流程的营运能力,且多年的发配售电力业务营运能力为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本人在新能源行业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业务拓展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新能源管理经验。

在未来上市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本人将为公司提供一支专业过硬的发电、配电和供电管理人员团队,进而逐步建立完善、成熟、高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本人将带领公司在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发展新能源业务,并结合新业务需求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有序开展配套建设,通过发展新能源业务形成新的利

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人将以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健发展为目标,不遗余力的发挥本人的管理经验和业务拓展能力,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相信并继续支持公司的未来发展! 问题13:

请问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业务模式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增量配电网“发配售一体化”是指能在配电网运营中同时提供发电、配电及售电业务的一种业务模式。

增量配电网以工业园区为基础,利用工业园区供电边界清晰,用电负荷集中的先天优势,使得工业园区内配电设施利用效率较高,投资回报快。

通过在增量配电网内直接接入新能源项目,能够快速、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提升配电网内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绿色电量占比,实现园区绿色、低碳

发展。

同时新能源接入带来的电价洼地效应,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了有力支撑,会吸引企业加速落地投资,形成新增用电负荷,对新能源发电侧加大装机规模形成刺激,

以此构建电源侧,配网侧,用户侧相互协同发展、相互刺激发展的绿电应用新生态。

 问题14:

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未来筹建项目仍需通过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是否符合行业特点?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2年末,通辽金麒麟、辽宁金麒麟、广星配售电、旺天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5%、69%、82%、85%,相对较高,主要原因系:

标的公司从事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业务,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及运营初期,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建设完成之后,增量配电网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业务收入持续、稳定,对应的成本费用主要是运行维护费用,毛利率相对较高,现金流较为充裕,资产负债率

将持续下降。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光伏及风力电站投资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20%,在满足资本金要求后,业主方

可以选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为建设资金进行融资。

因此,标的公司筹建项目拟通过借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筹措资金的比例不超过80%,其筹建项目资金来源与同行业公司相匹配。

 问题15:

广星配售电作为奈曼旗工业园区唯一供电企业有什么依据?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广星配售电作为唯一供电企业系依据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该通知指

:

“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为国家第二批试点项目之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工业园区内,试点面积17.11平方公里,包含玻纤产业园、新

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医药产业园等三个园区。

广星配售电系奈曼旗工业园区配电区域内唯一一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

 

 问题16:

公司领导!您好,请问截止8月7日我们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谢谢。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一季度末股东人数,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为9,085户,如需查询非定期报告相关时点

的股东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您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核实后会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问题17:

请问贵公司是否有对本次收购标的公司设置业绩承诺?

如未来无法达到预期净利润,将有何具体补偿措施?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交易对手方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和华诺新能源承诺,标的公司(指7家标的公司合计,下同)于未来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

2025年度)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3,300万元、4,900万元。

在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应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六条约定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在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指本次收购的7家标的公司合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80%,则晨丰科技有权要求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华诺新能源以

现金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华诺新能源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净利润实现数)÷补偿期限内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标的

股权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

 除上述逐年补偿外,在利润承诺期结束后,交易双方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额进行总体计算,如果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不足累计承诺的净

利润数,则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华诺新能源应对晨丰科技进行补偿,麒麟新能、国盛销售、华诺新能源合计应补偿的总金额=(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各年净利润

实现数总和)÷各年净利润承诺数总和×标的股权交易价格。

 问题18:

根据公司公告,广星配售电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2023年弃风率为什么高达45%?

弃风率高的情况下为何还需要从国网采购电力?

 答:

广星配售电运营的37MW分散式风电项目在并网初期,由于工业园区部分入驻企业正在建设之中,存在弃电现象,2023年弃电率预计为45%系依据2023年1-4月实际

的弃电率为基础测算。

 

随着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区域的企业不断入驻,园区用电需求将不断扩大,预计2024年的弃电率为20%,2025年后弃电率为2%,自2025年起,广星配售

电目前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存在超出奈曼旗工业园区消纳能力的情况。

 在2023年广星配售电开发运营电站弃电率为45%的情况下,仍需向国网采购电力,主要系:

为保持电力系统稳定运营,风机发电负荷与用电负荷需实时保持平衡。

在一定时间内,风机发电负荷随风速实时变化,而用电负荷较为稳定。

当风机发电负荷大于用电负荷时,则产生弃电情况;当风机发电负荷小于用电负荷时,则需要外购国网电力以保持电力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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