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节选如下:
2014 年 8 月,电建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承诺 的说明》(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关于电网辅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承诺的说明>的公告》(临 2014- 085 号)),针对水电及风电等新能源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业务,已经启 动注入工作,截至上述说明出具之日该项注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电网辅 业企业相关业务注入工作,截至上述说明出具之日尚未启动,电建集团提出: “(一)为了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经营前景较好、资产权属清晰、规范性工作开展情况较好、历史遗留问题 规范解决的企业,在本公开说明公告之日起 8 年内,经公司按照适用的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注入公司;
(二)除上述企业 之外的该类企业,中国电建集团将在本公开说明公告之日起 8 年内依法采取关 停并转等其他方式妥善处置。” 为进一步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拟与电建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妥善解决电建集 团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经初步筹划,公司拟将所持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 团持有的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本次交易不涉 及发行股份。本次重组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交易对方电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置换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单位备案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将 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