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62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投资”;曾用名:深圳市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腾投资”;曾用名:深圳市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决定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动力”)终止于2019年10月20日签署的《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股份转让协议情况概述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于2019年10月20日与云内动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37,759,400股转让给云内动力,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原因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日,云内动力仍未能获得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且协议涉及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已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协议已不具备条件,且上述股东利益将得不到保障,经上述股东集体讨论:1、终止与云内动力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规定:“本次交易因不能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和/或备案,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违背双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在《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后不向云内动力追究任何费用以及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此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事宜自云内动力收到上述《告知函》之日起生效,公司控股股东邱文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腾投资、中腾投资;公司股东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黄主明先生与云内动力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三、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邱文渊、徐学海、姜仲文、傅颖、时仁帅、黄主明、平潭蓝海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平潭蓝海中腾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特此公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6日依据这份股份终止协议感觉蓝海华腾会不会将股份转让给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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