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支持资本市场大利好来了!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下调 权益资产配置空间将释放】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其中,引导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对于投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中未穿透的,风险因子从0.6调整为0.5。对此,权威人士评价:优化新规,将进一步释放增量险资,释放保险资金权益资产配置空间。
周末,金融监管总局释放重要利好!引导保险资金更大力度地支持资本市场。
金融监管总局9月10日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的一项核心内容是,下调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等的风险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