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公司对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管控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存货管理存在
重大缺陷;康铭盛销售与收款存在重大缺陷;康铭盛信息系统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大华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市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294号)。
根据29日晚发布的半年报
二、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1、公司前期已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核实造成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康铭盛大额未入账返利、存货管理、第三方回款、信息 系统管理等事项,并提出整改建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委员会已正常开展 调查工作,逐步核实上述事项。
2、公司已于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免除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暨委派新的执行董事、监事的议案》,公 司决定免除李迪初担任的康铭盛执行董事、陈璟担任的康铭盛监事职务,同时, 公司委派了公司员工担任康铭盛执行董事、监事。 康铭盛2022年7月12日已免去其管理团队聂卫、彭立新等人职务;2022年7 月17日,康铭盛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 盛”)已免去其管理团队聂国光、廖聪奇、毛娟等人的职务。
3、公司已依法依规就变更康铭盛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监事事宜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康铭盛营业执照;同 时,公司亦依法依规完成了康铭盛公章变更手续。除此之外,康铭盛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前海康铭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康铭盛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高高能佳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亦完成了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并分别完成新公章的刻制备案。
4、康铭盛新任管理团队已于2022年8月8日进入康铭盛办公场所开展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康铭盛新任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康铭盛正逐步恢复正常生 产经营。
5、2022年8月15日,康铭盛现任管理团队已组织对康铭盛存货及固定资产进
行全面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