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一、垃圾增长速度较快,垃圾焚烧加速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快速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相关产业不断壮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明显上升,但大量县级地区包括县级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小,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条件,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存在较大隐患。”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文件出台背景时表示。
这份文件明确了加强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设施建设6方面19项重点任务。在加快健全收运和回收利用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并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动技术研发攻关。针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装备存在的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形成亟需研发攻关的小型焚烧技术装备清单,组织国内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研发攻关,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100吨级、200吨级小型垃圾焚烧装备,降低建设运维成本。
二、垃圾焚烧发电高景气度
1) 假设总人口保持 0.1%左右的增长率,参考社科院《中国农村发展报告 2020》,假设城镇化 率由 2021 年的 64.7%逐步提高至 2025 年 65.5%;
2)考虑到固废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 城乡结合部或者人口密集的农村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 系统,假设 2020-2025 年人均生活垃圾清运量保持增长,由 0.92 提高至 1.04 千克/(人·日),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 99.4%提高至 100.0%;
根据“十四五”规划公布的数据,2020 年我国城镇垃圾焚烧占无害化处理的比例约 45%,2025 年目标为 65%左右,结合各省垃 圾焚烧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假设 2021-2025 年垃圾焚烧占无害化处理的比例逐 年提升至 49%/53%/57%/61%/65%。综合以上假设,得到 2022-2025 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能力 80.8/85.4/89.3/93.0 万吨/日,对应新增处理能力 6.3/4.6/3.8/3.7 万吨/日。
我们预计“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总市场规模达 3769 亿元。根据我们对市场产能和项 目盈利能力的分析,我们假设:1)产能利用率=日均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365/年生活垃圾焚 烧无害化处理量,根据国家统计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数据和我们统计的生活垃圾焚烧 无害化处理能力,计算得到历年产能利用率情况,考虑到 2022 年起新投运产能明显放缓, 我们假设 2022-2025 年产能利用率逐年提升至 59%/62%/65%/68%;2)2022-2025 年行 业存量和新增项目平均处理费为 72/74/76/78 元/吨;3)2022-2025 年吨发电量为 379/381/383/385 度;4)假设上网电价为 0.65 元/千瓦时,2022-2025 年上网比例逐年提 升 0.2 个百分点至 84.6%,则垃圾焚烧发电总运营市场规模至 2025 年将达到 587 亿元,“十 四五”期间复合增速 12.8%。根据我们对典型公司运营项目投资额的测算,2019-2021 年垃圾发电项目单位投资成本维 持在 55 万元/(吨/日)左右,我们假设 2022-2025 年单位投资成本维持 55 万元/(吨/日);考虑典型的垃圾发电项目投资结构,工程土建、工程安装、设备以及其他分别占比 25%、 13%、38%、24%,同时假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周期为 18 个月,T 年投运的项目在 T-2/T-1/T 年的建设期分别为 2.5/10/5.5 个月,则“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总工程及设 备市场规模分别达到 787 亿元和 578 亿元。综合考虑工程、设备以及运营市场,“十四五” 期间垃圾焚烧总市场规模达到 3769 亿元。
三、受益公司
2021 年以来,垃圾焚烧上市公司进入投产高峰期,大量项目投产带来 2021 年垃圾入库量 同比显著增加。2021 年垃圾焚烧公司的吨垃圾上网电量同比多有增加,中科环境、三峰环境、中国天楹、海螺创业、旺能环境等增速较快
中科环保:中字头(加分项)+垃圾焚烧
三峰环境:龙头企业之一
中国天楹:业绩增长较快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