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9月15日电 (记者 邓媛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15日正式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专项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该《扶持办法》将于9月26日起正式实施。《扶持办法》特别规定,合作区上市挂牌企业为澳资企业或绿色企业的,按照扶持标准的1.2倍执行,最高可获1.2亿元(人民币,下同)资金扶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代理局长池腾辉介绍,《扶持办法》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合作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培育和扶持合作区企业上市挂牌,提升合作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并发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作用。
池腾辉表示,上市挂牌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上市挂牌企业能为合作区集聚更多资源、增添更强动力,《扶持办法》着重培育上市挂牌后备力量,明确纳入合作区上市培育库、挂牌培育库的企业,可享受合作区上市辅导、挂牌辅导、投融资及项目推荐等多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全面提升业务、法务及财务等方面的能力,加快上市挂牌进程。
据介绍,《扶持办法》规定,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交易的合作区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专项扶持;对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首次挂牌转让的合作区企业,给予130万元资金扶持,新三板合作区企业进入创新层,给予70万元资金扶持。
同时,《扶持办法》规定,注册地在合作区外的上市挂牌企业,将上市挂牌主体注册地址迁入合作区,且符合《扶持办法》实体化办公等规定的,同样适用该办法。
此外,为鼓励优质上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成长为行业标杆,《扶持办法》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企业,自其上市或迁入合作区当年起至第五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