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税改革紧迫性非常强。
财政现实呼唤改革。紧迫性增强:源于收入不足和央地分配格局变化。当前财政政策的堵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收入不足,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程度下降。二是央地分配在分税制改革运行三十年后出现新特点,即地方可以灵活处理的财源下降最快。特别是在价格低位徘徊阶段,财政汲取能力下降的更快这一特征也令改革宜早不宜迟。中长期方向在增加财源并给予地方主力税种。中长期肯定要坚持培育地方收入的大方向,焦点仍在在财产性税收方面,不过短期内需审慎。在 “营改增”之后,地方政府主力税种已经缺失,叠加土地出让收入的下行,地方财源如何弥补成为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2.央地税收分成试点先行或以消费税始。
央地税收分成试点先行或以消费税始。消费税改革五年前已经开始规划。消费税改革早在2019年就有布局,并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度强调,最近则在2024预算草案中明确要求“推出”。消费税改革在增加税源、弥补地方财源,激励地方发展消费等方面一举多得。国际经验来看,消费税是地方财源的重要补充。主要经济体中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等均实施消费税央地分成。同处于东亚地区的日本和韩国,消费税地区分成分别为26.5%和11.8%。消费税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补充性来源,OECD国家中实施消费税央地分成的国家,地方消费税占地方税收收入平均在2.6%左右。作为第三大税种,消费税中央税的定位也需要修改。消费税的初衷实际起到限制部分消费品、调节收入分配以及调节消费品外部性等三种作用。从我国实际消费税征收来看,消费税税负主要集中在烟、油、车、酒这四大项。从税种地位讲,消费税是四大税种中唯一的中央独享税。地方税收收入中,当前尚无主力独享税种,最高的土地增值税仅占8.3%。消费税本身独特的地位也令其改革的可能性在增大。
3.征收环节后移叠加扩大范围是重要的财税手段
征收环节后移叠加扩大范围。征收环节后移并增量分配地方是首要。消费税作为中央独享税和在生产环节征收是在过去独有的经济历史环境中生成的,已经具备新的改革基础。作为消费税的主力税源,烟、油、车、酒都具备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的基本条件。以估算的数据作为参考,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可能带来年化千亿的税收收入增长,地方财政压力的缓和程度取决于中央确定保留的消费税基数。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将令烟、油、车的生产地财力下降,并补贴给消费较高且并非消费税应税商品的主产地。而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是否能提升消费品的价格,和商品需求弹性有关。另外扩大征税范围或也可能是增量改革之一。扩大消费税税目发挥“寓禁于征”的作用的效果,高档消费品或消费场所纳入税目,有助于扩大消费的同时增强税收。消费税当前课税对象集中为商品消费,而随着居民服务消费占比的提高,服务消费是否纳入也可能成为未来消费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4.短期弥补地方财税才是核心。
4.短期弥补地方财税才是核心。消费税改革对财政和经济影响是长期性的,对短期影响有限。而财政问题是长短期均需要面对的,二者不能偏废。财政短期问题是可能仍然需要融资来解决。在我国科技创新突破的过渡期,需求增长的瓶颈期阶段,需求和供给的匹配仍然是宏观经济结构中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相信,财政改革不仅仅只涉及消费税和央地分配,而稳定扩大需求才是下一步改革核心。
5.利好的方向:
消费能力强的大城市商超:华联股份(北京),徐家汇(上海),百联股份(上海)。
免税店:中国中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