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主板股票、基金、深市上市股票、基金等证券的申报数量可以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目前证券的申报数量应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拟调整为100股(份)起、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该机制调整有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高价股的成本,便利投资者分散化投资,提高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难度、降低产品跟踪偏离度,对股票、基金等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