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异动解析:
文化传媒+虚拟现实+国资
1、公司实控人是甘肃省人民政府。
2、为积极履行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读者集团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进行规范整改。目前,读者传媒与读者集团在出版、印刷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尚有少量的发行业务与新华书店存在一定同业竞争,上市公司与飞天传媒和新华书店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公司拥有完整的期刊、图书、电子音像出版物出版发行业务资质和业务体系。旗下《读者》杂志发行量连续10余年领跑中国期刊界,位居中国和亚洲第一、世界综合类期刊第三位,年出版图书、音像出版物1600余种,出版期刊上亿册。
4、公司控股的读者动漫科技是甘肃省唯一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证的大型动漫专业创作运营公司。业务涉及虚拟现实(VR)项目制作,原创动漫、大型动画宣传片制作,各类动漫设计、制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