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rk证书是由各成员国交通部颁发,它表示产品已经符合相应的法令与法规的要求,可以合法地进口和销售,发证机关是各成员国交通部。
ECERegulationNo.100(ECER100)是由ECE制定的市场准入公告法规,要求申请欧盟的整车型式认证(WVTA)时必须通过第二版ECER100.02的要求。从2016年7月起,电动汽车及其所装配的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如动力电池、超级电容等)必须通过ECER100才能在欧洲及其他一些ECE协议国家注册并上市销售,性质类似于我国的强制性认证测试。
作为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也是车辆的能量携带载体,电池系统的安全在整车认证测试领域属于重中之重。本文从电池系统安全角度出发,对出口欧盟电动车用电池系统的测试标准ECER100与国内现行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认证标准GB/T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和2020版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以及国际安全认证法规ISO12405-3:2014《Electrically propelled road vehicles Test specification for lithium-iontraction battery pack sand systems Part3:Safety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进行对比分析。
通过聚焦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性能评价指标差异性,有针对性地给出ECER100标准下的电池系统测试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