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股异动解析:
新疆国资+风电光伏
1、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2023年11月28日公告称,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和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国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2.8亿股公司股份,定增募资不超过19.8亿元,用于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12月21日能源局讯,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8.5亿千瓦同比增长13.6%;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业务100%来自新疆。
3、公司运营的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光红星二场50MW光伏项目、哈密国投新光山50MW光伏项目和伊吾淖毛湖49.5MW风电项目均为“天中直流”外送项目。
4、天中直流工程是国家实施“疆电外送”的首个特高压输电项目,也是将大型火电、风电基地电力“打捆”送出的首个特高压工程,每年可向河南提供超过400亿千瓦时的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