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的连板跟董秘近期的回复有关:
即,由于要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所以后续资产注入(重组)的概率就很大了。
翻了一下,发现另有一个地产股简直跟阳光股份如出一辙:
一样的面临大股东旗下的同业竞争
同样的,董秘确认过可能通过资产注入来解决
这就是深物业A000011。
先看深物业a董秘在9月初的回复:
这个回复确认了深物业a与深投控旗下的城建集团(非上市公司)和深深房a存在同业竞争。
再看董秘另一个回复:
这个回复,确认了深投控打算以深物业a(注意,深深房a的房地产业务也可能给深物业a,下边解释)为房地产上市主体,可能通过资产注入深物业a来解决同业竞争。
翻了一下2021年9月11日深物业a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公告:
里边提到,解决深圳城建同业竞争的方案有这几种:
第一条可以忽略,能实行就早实行了,第四条是虚的,没实际内容。
因此基本只有两种方案,即资产注入深物业a,或者大股东把深圳城建处理给别人。
但是这个公告里后边又提到:
也就是说,处理给第三方难度很大(深投控应该也不想把那么大的资产给别人),因此基本只剩资产注入这一条路了。
而资产注入,就卡在当时的政策环境上了:
即,深圳城建体量太大,深物业a没钱收购,融资又受政策限制,因此这个资产注入也就卡住了。
那么,现在政策放开了,深物业A的资产注入就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附深圳城建简单介绍:
注册资本22亿,总资产263亿。
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不可能注入给深深房a,因为在上边的公告里有这么一段:
也就是说,深深房a的房地产资产要么出售或资产置换,要么股权划转!深投控的房地产业务上市公司主体只有深物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