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股票市场伊始,中国担心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会使国家失去国有企业的控股权,故精心设计了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并行的股权结构,同样也沿用到普通上市企业中,并按照是否能在A股流通,分而称为流通股、非流通股,这一情况被称为“股权分置”。
“非流通股”,也称为限售股,多数情况下,是董监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股东在未上市前,分配好所持比例,获得的价格较低的原始股。按照比例,非流通股又分为大、小两种,以总股本5%为分界。“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5%以内;大于总股本5%的则称为“大非”。
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我国规定,股东可通过“减持”减少自己持有的非流通股,将所得资金进一步用于企业发展。但为了减小“减持”行为对二级市场造成的影响,设置了一系列严格的非流通股解禁、减持要求。
按照规定,公司上市一段时间后,非流通股才可以交易或转让,且出售数量12个月内不能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称之为“解禁”。解禁可分为原始股东解禁、定向增发解禁、员工解禁等。相应的,解禁时间对于不同身份的人要求不同,如董监高为12个月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为36个月后等。
解禁后,即可“减持”套现,最常见的交易方式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另外还有协议转让、询价、配售等方式。
对于董监高、大股东(持股5%以上的人)、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科创板要求)等不同身份的人有着不同的禁止、限制要求。但总体上可以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禁止短线交易:几乎所有身份持有者都要求,如果在6个月内通过买卖股票得利,归于公司。
(2)不同身份有不同的减持比例限制:如董监高要求“每年转让不能超过其持有的25%股份”;大股东要求“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自然日,不超过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自然日,不超过2%”。
(3)敏感时期禁止减持:发布年报、半年报前30日;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前10日等特殊敏感时期禁止减持。
(4)提前披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不管减持多少,都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通常情况下大小非股中原始股由于来源是政府划拨、低价购买、内部转让等情况,导致持股股东的成本很低,不管解禁后股价多少,都远高于成本,会有卖出意愿;定增机构解禁后,通常由于合同规定、或公司股价没达到预期收益等原因也会卖出,因而在上市解禁后的一段时间内,会有卖盘变多、股价下跌的风险。另外,股东在高股价时减持,也通常被视为是“不看好自己公司的前景”,也会引起股价的下跌。
大股东持有的股票较多,多数情况会找专业的“代减持”机构帮助自己分批分次的完成减持目标。有了专业机构的参与,加上提前15日披露的要求,再叠加二级市场彼时的牛熊市情况,再再叠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主力资金意愿等因素,也衍生出了很多恶意、违规减持的套路,侵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
举例来说,股东在股价低位时发布减持公告(增值的部分不交税,可以一定程度上避税),通过集合竞价卖给自己利益相关账户(亲朋好友等),将自己的股份减持到5%以下(不再是大股东,再减持不需要发布公告)。然后与主力资金勾兑,拉升股价,吸引散户抬轿,一方面将利益相关账户股票卖出,一方面减持掉剩余不到5%的股份,最终实现成功套现及避税。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为了保护广大老百姓的利益,限制股东行为,从破发、破净、分红三个角度施行“最严减持新规”。
“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破发或者破净的公司,一方面是发行价过高,另一方面是成长性不够,比如电力、生物医药等板块,目前A股达到满足以上要求的公司约2100家。新规后,上市定价会更为理性,也更利于公司利益而非股东个人的利益。同时证监会表明,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3年8月30日,上交所向东方时尚发出监管工作函,东方时尚存在破发情况,且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40万股,违反新规。9月6日,控股股东已回复,将通过自筹资金于9月15日前购回已减持的340万股,并将相关受益上缴。表明了对违反新规者的严惩态度。
同样是2023年9月6日,我乐家居大股东减持超过7%的股份,且事先未报告及公告,严重违反了新旧两方面的规定,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函,并要求在一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对于这样顶风作案的情况,我们期待再次的严惩,以维护证监会的效力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