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对我乐家居二股东高位减持一事形成了最终处理结果: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
在我看来,这个罚款算是比较严厉的了。
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原始股东,而是2021年从二级市场购入的2200多万股,按2021年我乐家居平均价格计算,原持仓成本估计10块钱左右,现在全部卖出(0905和0906两个交易日)的价格在15.4左右。单股利润5.4元,总盈利1.1亿-1.2亿!
我们来试想一下,若当初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投资我乐家居或者说不是股票市场,而是在其他方面。他们原来的投资资金2.2亿元按年收益率10%计算两年估计5000万元收益的样子。总盈利减去5000万,就是6000-7000万元。现在罚款近5000万,基本上来说这次高位减持没有任何收益了。为啥?因为即便不做任何投资,纯粹存银行,2.2亿元两年的利息也有一千来万元。
所以,这次于大股东先生算是吃了个大亏!白忙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