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集体爆发背后的原因是疯传上海浦东将会从“新区”升级为“特区”,甚至说上海浦东新区可能将模仿“雄安”,成立“经济特区浦东市”。
市场资金判断,这种说法有点“不太靠谱”,但也并非“空穴来风”。“国家新区”和“经济特区”差异很大,在概念和权限上完全不同,经济特区的地方自治权要远高于国家新区,开放性更强,独创性更强。
“国家新区”的核心作用是承载部分大城市功能,缓解大城市病,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一般只拥有“省级经济权限”,没有“独立立法权”。
比如像雄安新区,主要承载“北京非首都功能”,拉动河北经济增长,拥有“省级经济权限”,但不能独自立法,发展不能突破现有法律框架,创新性受限。
经济特区就完全不同,不仅拥有“省级经济权限”,同时还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局部突破现有法律框架,实现更高的地方自治权,以提高区域经济活力。
比如深圳经济特区,就可以出台《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创造了全国首例破产法,突破了现有的中国法律框架。
这就是“经济特区”的“特区立法权”,可以实现更高的地方自治。
那么,为什么这次上海浦东要从“新区”升级到“经济特区”呢?
我们判断,主要是上海浦东新区在未来的金融创新业务上,遇到了现有的金融法律限制,必须要突破现有法律限制才可以实施。
比如说“人民币业务的可自由兑换”,“离岸金融市场”,“境外融资业务”等等,这些金融创新业务要想在浦东落地,浦东新区必须要突破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
也就是说,上海浦东要想成为真正的金融中心,必须要升级,必须要拿到“经济特区立法权”,只有这样才可以突破中国现有金融法律框架。
如果上海浦东能够顺义升级“经济特区”,那么未来中国的地方自治权将会分成五大等级:
最高等级为“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澳门,都是特别行政区级别,具有高度自治权,除了特区基本法,不用遵循国内法律框架,市场自由度极高。
特别行政区不仅经济高度自由,政治体系也是完全脱离的,是中国地方自治权最高的形态了,想怎么发展,就怎么发展,金融完全开放。
次高等级为“自由贸易港”:主要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要遵循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可以不遵循内地法律系统,自由度接近香港澳门。
自由贸易港是经济形态高度自由的,未来逐渐靠近“特别行政区”,金融也是逐渐开放的。
较高等级为“经济特区”:主要包括深圳、上海浦东及未来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等片区,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独创法律条文,地方自治权相对比较自由。
一般等级为“国家新区”:包括雄安新区、滨海新区等,拥有省级经济权限和审批权,但没有立法权,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发展。
未来的雄安新区有可能还会进一步升级。
最低等级为“省级新区及各种开发区”:除了拥有一些优惠政策,基本上没有什么创新性空间,发展很有限。
由此可见,未来中国投资的区域将会更加分化:强者越强的时代,已经来临!
上海浦东要“再次腾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