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盛京能源持有润电热力 100.00%股权,盛京能源为《重整计 划》执行期间润电热力过渡期股东,后续盛京能源主体仅保留“三供一业”资产后将变更 为润电热力全资子公司,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润 电工程、盛京资产、转股债权人分别持有润电热力 40.00%、30.00%、30.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