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到“十四五”期末,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
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其中提到:
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数据流动机制。
赋予浦东新区为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审核发放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权限。
深化浦东新区户籍制度改革 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研究改组或新设以创新创业投资为主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
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
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
稳妥有序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期货品种。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
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
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