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电新】山东开启共享储能新模式
1。山东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是全国首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储能政策,开启了储能发展新模式。
2.具体如下:
1)开发新的储能租赁模式。文件要求储能项目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登记,该中心将按组织发电企业与储能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2年。
2)确保储能需求广泛。文件要求新能源项目并网时,电网企业将按照储能容量比例由高到低安排并网顺序。由此可使得租赁容量比例或超过10%,储能带电量或超过2小时。
3)允许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这是全国首例,第一个以省级单位赋予储能”电厂“以及”用电企业“的地位,允许储能在电力现货市场参与售电/允许参与充电,且规定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以及政府性基金附加,测算来看每kwh增益0.14元。
4)容量补偿。对于示范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给与容量补偿,补偿费用按照2倍执行,1季度山东规定补偿费用为0.0991元/kwh,本次则为0.1982元/kwh。
5)鼓励独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另外对未按照规定租赁储能容量的发电企业加倍惩罚。
3.收益测算
1)容量租赁。目前山东价格在330元/kwh,对于100Mw/200Mwh的储能电站每年的容量租赁收入时3300万;
2)容量补偿。假设可用容量为总容量的30%,月度容量为200Mwh*30%*30,补偿价格近0.2元/kwh,月度收入为33万,年度为400万;
3)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即赚取峰谷电价差,按照每天1充1放,峰谷电价差山东为5毛,不收电网费可达6毛/kwh;200Mwh储能电站容量每年最高为7200万kwh,最高峰谷套利4000多万,3折来看预1200多万收入。
4)上述收益合计为4400多万/年,而对于100mw/200mwh电站投资目前在3.5亿左右,投资收益率超8%,效益较佳。
4.投资建议。山东储能政策为全国树立行业标杆,要求电厂按照储能配比决定上网优先度将扩大储能理论空间,多种利润来源提升储能收益率,市场化推进储能建设。推荐电池供应商宁德/亿纬/鹏辉,推荐逆变器企业阳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