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双10”源自国家海洋局于2016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中“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而中心离岸距离仅3km,平均水深2-12m的华电福清海坛海峡海风项目则在《意见》发布之后的2017年1月核准,2020年招标。
由此,“双10”规定更多是推荐,而非强制,我们判断“双30”更多是鼓励深远海开发,而非阻碍现有项目进展。
若按“不达标就重新申报”,考虑十四五后期并网项目重新申报时间充裕,该政策仅对2023年并网的3-4GW近海项目影响较大,2023年海风装机增速依然在30%+。
其次,若相关政策在23H2落地,一些近海项目也可能在23H1进行“抢装”,加速近海项目落地,如11月2日广西海洋局已公示防城港竞配的A场址海域(最近离岸距离15km,场址水深10-22.6m)论证报告书,其结论为“本项目建设与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相适宜”,有望在23H1开工。
中国远海风能储量丰富,达1268GW,在海风资源中占比超过60%,海风深远化大势所趋。
2022年6月初,国内首台深远海浮式风电装备“扶摇号”完成安装,而欧洲市场已完成建设漂浮式和半潜式风机建设30余台。
“双30”规定下,我国海风深远化进程有望加速,风电零部件用量提升及技术升级环节充分受益。
(1)海缆:受益标的东方电缆、起帆电缆;
(2)基础(含塔筒及桩基):受益标的海力风电、大金重工;
(3)系泊链:受益标的亚星锚链;
(4)轴承(含滚子):推荐五洲新春(滚子外资品牌订单占比近50%)、新强联、恒润股份、力星股份等;
(5)制动器:受益标的华伍股份(GE放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