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破浪会有时,“确权”—信创未来“黄金十年”的奠基人?
核心观点: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通过认证的“数据”可作为“资产”进表,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原先成本项将作资本化处理,增加资产,释放利润)。
数据要素企业迎来重新加杠杆的时代(继续融资),新的收入分配体系显现,社会财富将重新分配并大量增加。
(2)“数据确权”是构建数据产权、进行数据交易等一切环节的前提,是整个数据要素行业的“掘金人”。
作为整个行业最开始也是最核心的环节,确权不论是采用注册收费制度;还是采取依据资产定价收取相应费用;3-5年内“确权”都将形成一个每年数百甚至上千亿的市场规模。
熟悉我的朋友可能都了解,我是一个比较佛系和“宅”的人,能躺何至于站乎?所以尽管对于市场也有几分或对或不对的观点,但甚少表态,更遑论是形成文字来展现。本周五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但是搜遍全网,也没看到什么讨论,有讨论的也少有说到点子上的。没办法,只能提笔,讲一讲本人些许微末的见解,望各位看官看完,一笑了之。
那么,上干货了。
周五,财政部官网下发了关于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如下图:
知道各位看官懒,我把地址也给你们贴心的备好:
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212/t20221209_3856888.htm
该意见稿主要是为了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和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换句简单的话说,就是数据要素现在是可以做会计处理的,凡是通过相关认证的,是可以作为资产进入资产负债表的啦!!!
下面是原文节选:
再此做一个简单的翻译,也就是说,数据要素是可以经过认证,评估,其中准备进行交易的部分数据要素资产,计入存货,不准备交易仅准备自用的部分,计入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这让人联想到了什么,有点类似于企业将可售卖房屋产权、在建工程计入存货,将知识产权计入无形资产。
这会带来什么:
最简单一条,就是将数据要素作为新的社会财富以会计处理的形式公之于众。存货和无形资产的增加,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通过数据要素的入表,降低企业负债率。是所有具有数据要素信创企业降杠杆的最直接推手。等于说,该准则一旦推行,势必将构建新的收入分配体系,甚至可以说,信创未来的“黄金十年”将始于此。
譬如,我们可以参考东北证券的这篇研报:《数字经济星辰大海,数据要素星火燎原》图15,非常明显地看到,这篇《征求意见稿》的后续实施将使得整个行业进程拓展到第二阶段:数据资产化,那么第三阶段的数据资本化也将逐步到来(也就是我们说的有助于企业后续增加融资恢复原先杠杆率,甚至作为信用担保的问题)
那么,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适用范围和适用准则是怎么规定的呢。
适用范围:明确《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源,以及不满足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准则:“明确两类数据资源在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收入确认等环节应当遵循的具体准则。
这里面都重点提到了规定与确认,那么能够做到规定和确认数据要素的价值并将他们有序编号的产业步骤可能就一定是下一步发展的重中之重了吧。
再结合我党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所提到的:
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依托数字经济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各项政策协调。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以上为原文摘录)
可以说,目前出台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就是数据要素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而想要构建数据产权进行数据交易一切的前提,就是公共、企业、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也就是本文的重头戏,数据确权。
可以说,数据确权,将是贴合会计准则,数据要素后续市场化的重中之重,也就不难理解,我的标题指出,数据确权将是信创未来“黄金十年”的奠基人。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是数据确权,借用网上的解释,第一是确定数据的权利主体,第二是确定权利的内容,但在笔者看来有点太过于笼统了。
通过查找资料(不作相关赘述),这个解释看起来更为合情合理:确认、评估价值并最终确定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一系列动作。
是不是有点他项权证,知识产权那味道了?
以要素资产计入会计准则并以其作为评估和发证的主要机构,那么答案可能也就呼之欲出了,一定是(1)已经具备确权能力/平台,(2)更为重要的是一定是“标准国家队”,国家层面控股,省级都不行:
不难想象,未来的数据确权工作,或将发展出以中央为主,地方民营企业为辅的多点开花的局面。
附:从别处摘抄数据确权公司梳理:
随着数据资源会计准则等的数据要素配套文件的逐步出台,有理由相信,在短期之内,更高级别的顶层设计,也就是《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到的数据要素的《基础制度》也将出台,最终将带来整个数据要素行业的快速发展,而“数据确权”,也将逐步扮演整个数据要素行业最为重要的角色:“掘金人”。
以下为补充说明:
目前数字经济占我国 GDP 比重已经达到 40%且仍旧在稳步提升,主要推动力来源于产业数字化,即数据对于各传统行业的改造。以欧美为例,仅加工气象数据形成的市场规模就达到数千亿美金,对应我国相同的行业来说,规模必将更加庞大。
而作为整个行业最开始也是最核心的环节,确权不论是
(1)采用论次/规模 固定注册收费制度;
还是(2)采取房产中介贝壳(BEKE)依据资产定价收取2.7%-3%的费用的形式。
未来确权都将形成一个每年数百甚至上千亿的市场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