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理解,“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首先明确原料用能的概念范围:是原料而非燃料,更不是特指新能源产业链上游用电不纳入能耗指标,该提法和新能源没有关系。
1、主要是化工类,输入化石能源(油气煤)作为原材料参与工业过程的化学反应,不作为燃料提供热量,不燃烧氧化产生二氧化碳的能耗。
2.大部分初级化工(煤化工、油气化工)均属于原料用能;电解铝等有色金属行业用电、晶硅用电属于供热,不属于原料用能。
第二、原料用能:能耗指标(豁免扣减(.不豁免扣减X)
0、判断原则:直接产品为非能源品的V,为能源品的X
1.化工过程(能源转换,产品为二次能源最终品卖他方) : X
如煤制油气、炼油、炼焦等
2、化工过程(能源转换,产品为基础化工品) : 1
如烯烃CPE/PXIPTA.化肥、甲醇等
第三,这个政策的可执行性如何?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方向与原则
2.具体细则,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处) .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碳核算处)会出台技术性文件原料用能豁免的目的:扣减后,为节能减碳双控考核提供了灵活性和更多激励,让考核更包容、更公平;有利于统筹发展与减碳的平衡,有利于测度和把握控碳减碳进程,有利于企业减负和地方发展,特别对于一些资源富 集省份更为公平。。
四、如何理解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
第一,总量考核中的新增绿电(合规可扣减的家电豁免)
新增绿电:概念范围指的是满足最低绿电消纳要求以外的电力消耗中的绿电
第二,途径上可通过电力市场、绿证、本地风光等铁得。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各地每年有可再生能源最低消纳如重设置,可再生能源消费权重未能超过激励指标,但当年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仍不用纳入能耗总量但是依然纳入能耗强度控制。
按照此前的规定,我们也解读过,在各地非水可再生能源权重达标之后,设置激励目标,超过激励目标之后,达标线以上部分不计入消纳权重,如下图,此表述进一一步扩 大了新能源不纳入“能耗指标"的范围,对绿电构成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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