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9月8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分析: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医疗领域的开放合作,促进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升我国医疗服务水平。人体干细胞和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是当前医学研究的热点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通过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到这些领域的研究和开发中来,加快相关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此外,扩大开放试点工作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与国际医疗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吸引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到我国的医疗领域中来,可以加强我国与国际医疗界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升我国医疗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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