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22日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起,“碳达峰”和“碳中和”成为我国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点,我们从宏观政策的角度对碳中和进行阐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和《巴黎协定》等国际公约是全球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基础,产业政策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财政、金融及货币政策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持。
▍碳中和从认知走向公约与政策经历了较长时间的积累。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和《巴黎协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议定书,即公约的补充条款,它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哥本哈根协议》是《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是《京都议定书》之后又一对气候变化起决定性作用的全球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是距今最近的全球气候变化协定,是当前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文本。
▍产业政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能源与产业结构调整、增加碳吸收与碳交易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重要路径。能源结构方面,将在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产业结构方面,将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并对传统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以限制。增加碳吸收方面,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要求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试点示范,多省市开展CCUS项目。碳交易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预计将于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
▍财政、金融及货币政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持。财政政策方面,根据2021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是财政预算的重要内容。财政政策助力实现碳中和可以从完善税制、增加财政支出以及定向引导等方面着手。金融政策方面,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发展的核心框架是“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在这一框架下,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发展已经开始行动,上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就是迈出的重要一步。货币政策方面,随着气候变化对经济和金融的影响逐渐加深,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传导和货币政策立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制定中将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同时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更加重视气候变化的相关风险,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全球政策进展方面,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括中国、欧盟、加拿大等在内的29个国家或地区以纳入法律、提交协定或政策宣示的方式正式提出碳中和目标。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341.7亿吨,较上世纪末增长47.7%。其中,中国排放量为98.3亿吨,占比达28.8%,位列全球第一。在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暖的背景之下,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或地区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碳中和目标,碳中和将引发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能源与产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