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陕西省也宣布: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对安装使用 ETC 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将于 2027 年 9 月 1 日结束。
在此之前,山东等地已经发布了氢能车辆相关政策,例如山东省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对行驶在省内高速公路且安装 ETC 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 2 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详情可见IT之家此前报道。
四川省今年 5 月发布征求意见:拟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 ETC 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内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氢能车辆通行费全额奖补政策已于 6 月 1 日正式实施,对在鄂尔多斯市境内行驶通过收费站的氢能车辆,次月审核后返还全部通行费。
今年 6 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期限为 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为期 18 个月。《实施方案》指出,为便利通行,将放宽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燃料电池配送车辆进城时间和通行路段限制,给予限时免费停车政策。
此外,重庆市也发布了《重庆市 2024 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对 2024 年内销售量达 50 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 200 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政策措施》还放开燃料电池车路权限制,提出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及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