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jscy@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8,并在信封上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监管产业链分析:
AI监管的前端在训练端,目的是在源头(数据采集/筛选/检测)加强数据监管。价值在汇聚分流设备/DPI设备、监管软件为主的数据可视化相关公司。
AI监管后端是对生成内容的监管,目的是在流通环节发现违法违规内容。工序则是对流通于各类媒体平台(如网站、app等)的内容监管,舆情分析。价值在互联网内容监管系统,包括软件、硬件及提供监管服务的公司。
可视化设备个股:DPI 中新赛克 浩瀚深度
广电、媒体内容监管系统个股:博汇科技 汉邦高科 开普云
提供监管服务的个股:xinhua网 renmin网 美亚柏科 开普云
生成内容添加标识个股:汉邦高科(数字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