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状:共同富裕很早就在提,上面非常关注精准扶贫问题,但是中国的收入结构并不好。
1. 中国基尼系数很高,目前0.55,远高于0.4的警戒线。中国的基尼系数在世界上也是靠前的,2000年排到20名左右,但是目前已经排到第七名的位置,所以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还是非常大的。在同一发展水平下(同等水平GDP),中国的基尼系数更靠前。
2. 从累计净财富来看,中国净财富基尼系数在2016年达到0.75,从1995年开始涨幅非常快。和其他国家比,在2010年比之前比较低,2010年后快速逼近美国。
3. 净财富、净收入之比2020年达到7以上,说明阶级固化程度较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这个指标偏高,比中国高的有韩国、瑞士等。
解决方案:
全球各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手段:转移支付、社保、个人所得税。
中国收入再分配政策空间:1)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2)提高直接税比重——房地产税;3)聊胜于无:消费税
1. 个税效果很弱:OECD不同政策使基尼系数下降水平远高于中国
收入分配政策 个人所得税
OECD国家
↓ 25%左右 ↓ 4—15%
中国
↓ 6.2% ↓ 1—3%
事实上,中国每一次个人所得税都在弱化调节作用,主要是提升了免征水平。
个税失效的原因:中国个人所得税比重太低,占税收收入大概7%作用,因此调节作用很小,要提升个人所得税,则需要降低其他税种。短期内提高个人所得税比率基本不可能。
2. 消费税:并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税种。
1)消费税的功能:
限制消费:烟酒
引导消费:一次性筷子
环境保护:油
调节收入分配:奢侈品
因此,调节收入分配只是消费税的其中一个功能。
回顾历史,中国奢侈品消费税税目在不断调整,主要原因:
1)奢侈品的定义在不断变化
2)居民收入水平在不断变化
3)居民消费习惯在不断变化
4)征管水平在不断变化
1994年后中国建立真正的消费税具体税目;2006加入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实木地板、高档化妆品类目。
2)中国奢侈品消费税所存在的问题:
部分奢侈品未纳入征收范围
部分奢侈服务未纳入征收范围
税率设置过于单一(有建议设置为累进税率)
征收环节不够合理(中国很多还在生产环节征收,发达国家一般是在零售环节征收)
3)中国奢侈品消费税的制约因素:
海外消费(中国奢侈品消费只有1/4是境内消费,其中重要原因是海外税率比较低,中国增值税有13%,如果中国对奢侈品征收更高的消费税,会拉大海内外价差,不利于消费回流)
征管水平
3. 房地产税的确定性:房地产税一定会开征
房地产税的不确定性:什么时候征;如何征;在什么地方试点
1)房地产税的目的:
房价调控(当前政府表观动机)
调节收入分配(当前政府表观动机)
建立地方税体系
组织财政收入(学者认为的真实目的)
全球来看,通过房地产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只有新加坡做到。
2)房地产税在学界被认为是非常优质的税种,可以实现居民和政府的良性沟通,是收支相连的治理体系。
地方政府收入来源的设置方式:
转移支付
共享税:增值税
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
房地产特点:不可移动 -->征管难度相对较小。
3)最有可能试点的城市:上海、深圳、杭州,其他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
前期征收成本较高,因此大概率会放在一线城市做。
这次上海大概率是存量改革,在上海做存量是没有风险的,因为2012年以后的收税问题已经由之前的流量改革解决了。
深圳、杭州等大概率做流量改革。
短期不太可能有十几个城市一起做,目前房地产税这个事只有上海、深圳在做,且不是很成功,因此推进需要时间。
4)为什么上海、深圳房地产税改革不太成功?
这是税率设计的必然,因为主要是流量改革,而每年交易量不高,前期征管成本比较高,十年做下来后,存量积累越来越大,征管成本不断摊薄,因此主要是征管成本的问题。
5) 房地产税税基是什么?
国际上通用做法是估值法,根据市场价值评估一套价格,根据这个评估价格一般还会打7折,也就是说一般评估价值低于市场价值,在这个基础上再打7折,因此一般情况下税基是房产实际价格的50%